开学在即,秋季是流感、新冠等呼吸道传染病和诺如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。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,由于人员密集,增加了感染风险。为此,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开学健康提示。
(资料图)
学生和家长
1.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
保持良好的手卫生习惯,饭前、便前便后、触摸眼口鼻前、接触污染物后均应用流动水按“七步洗手法”洗手,或用速干手消毒剂、消毒湿巾进行手消毒;
不随地吐痰,咳嗽、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并及时洗手。
进入秋季,注意早晚适时增减衣物,预防着凉。
2. 做好自我健康监测
出现发热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及时报告学校,规范就医,不带病到校,尽量减少与他人的密切接触。
3. 保持家庭环境卫生
家庭生活场所日常应以常规清洁和通风为主,如家人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或罹患传染病时,应加强消毒,避免在家庭内造成传播。
4. 合理日常膳食
进食要规律,一日三餐进食时间相对固定,不暴饮暴食。
饮食要营养均衡,食物种类要多样化,荤素搭配。多吃新鲜蔬菜、水果、奶类和豆制品,多喝白开水,不喝含糖饮料,少吃零食、油炸食品,不生食或半生食海产品和水产品。
5. 规律生活作息
每天保证充足睡眠时间,托幼儿童和小学生至少10小时,初中生至少9小时,高中生和大学生至少8小时。
早睡早起、避免熬夜,循序渐进加强体育锻炼,日常学习生活中保持身心愉悦。
托幼机构、学校等集体单位
1、加强症状监测
严格落实晨午检、因病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报告;
托幼儿童及学生出现发热、呕吐、腹泻等不适症状,应送至健康观察室进一步排查和处置,确保师生“不带症状、不带病”上班或上学。
2、严格病例管理
发热患者体温恢复正常、其他流感症状消失48小时后复课,腹泻患者症状完全消失后72小时后复课。
当学生及托幼儿童被确诊为传染病病例(疑似病例)时,须持复课证明方可复课。
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监测。如出现腹泻、呕吐、恶心、腹痛等症状,或诊断为急性胃肠炎患者/隐性感染者,须向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,立即离岗、就医。
3、规范疫情处置
严格掌握疫情报告标准和流程,发现聚集性疫情后,立即报告所在地段保健科和教育行政部门,配合并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。
4、保持环境卫生
做好教室、宿舍、食堂、图书馆、厕所等重点区域消毒通风;
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通风不良的建筑可采取排风扇进行机械性通风换气;
规范消毒剂使用和操作,配备足够的盥洗设施,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手卫生。
采取多种形式、多种内容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,大力倡导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,提高师生防病意识和能力。
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|记者 孙乐琪
编辑 王雯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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